我爸爸在一家国营企业干了5年临时工,现在却要被辞退一些临时工
同工同酬,维权
属于违法辞退,你有权要求继续上班或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说的什么10年,就补偿金问题进行协商吧,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没签劳动合同,你爸爸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你爸爸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你爸爸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爸爸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爸爸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