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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欠债30万元以上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不还会坐牢吗

欠债30万元以上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不还会坐牢吗 本人以大货车为生,这次在运输途中发生车自燃,造成车上货物损坏,无保险,对方要求赔偿30万元,我无能力偿还,车是贷款买的,还欠10个月贷款还清,如果以车抵债,银行是否先会把我所欠的银行的钱先扣出以后,剩于的部分才是债权人的。我听说是30万元以上就构成刑事罪了,会做三年牢,是这样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oshij……(天津)
提问时间:2011-01-0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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