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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专项维修基金该由谁交?

专项维修基金该由谁交? 我买了二手房,签订合同时没有提过专项维修基金由谁交,而且我们没有经验不知道有这个东西,现在已经交了首付款,也向银行申请了贷款,明天就要去办过户手续了,业主提出这个专项维修基金应该有我们来交?这个合理吗?我如果不同意交会怎么样,可以取消交易合同,拿回自己交给他的首付款吗?这样毁约的责任在谁?银行那边办的贷款又怎么办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西西2015(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5-01-2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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