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开发商收了我的钱,但不给我开收据或发票,请为合理吗?属于什么行为?
开发商收了我的钱,但不给我开收据或发票,请为合理吗?属于什么行为? 主要因为开发商的过错,在我的要求下协商退了3/4的款,剩余的他们趁火打劫不给退,我觉得我也有点责任,我耗不起,算了,但是他们扣留我1/4的款项作为罚款不给我开罚款收据或者发票,请问高人律师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是什么行为?!(收了我的钱,不给我开收据又如何证明罚了我的款呢,又有什么名目和理由收我的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浩(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1-06 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