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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法院判返回所交款的2倍,也就是8万多合理吗?
请问我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法院判返回所交款的2倍,也就是8万多合理吗? 我于2007年4月19日与开发商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当时交了首付款41849元(百分之三十),约定房屋修到二层时交清所剩97000元(百分之七十),2008年12月31日到期。然而中途开发商与另一单位职工发生纠纷,政府出面调解砍去了我购房的单元,在调房时开发商没有通知我。我是2009年元旦后去找开发商才得知这一情况,开发商一直也答应给我房子。但他们现在已没有房给我了,而现在房价高了一倍多。请问我能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吗?法院判返回所交款的2倍,也就是8万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39406……(贵州)
提问时间:2010-12-07 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