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求助!!!!!!!!!!!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另外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应当支付员工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建议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单位在合法成立后应该与你签订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赔偿金同时签订书面合同等
通过仲裁要求工资、双倍工资
你是天天上班吗?我感觉保险公司的用工有点特殊。
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属于非法用工。
手续办下来后,还没有跟你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差额,违法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当天应当一次性结清。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