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补偿问题
应该补偿六个月工资。
08年以后按劳动合同法补偿,之前按以前规定
你好,08年后合同到期终止才有补偿,之前的根据合同约定。
如中间没有间断过应是六个月。
合同到期终止的补偿,工龄应从2008年1月1日起算。如果是2010年12月31日前终止的,三个月工资补偿是对的。
被偿三个月有法律依据。
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应当支付你三个月补偿。法律规定合同到期终止是从08年开始规定的,因此,应当从08年开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