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不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能发生法律效力吗?请专家级的律师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不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能发生法律效力吗?请专家级的律师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不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能发生法律效力吗?请专家级的律师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我们是原告王合安等111148人管道气用户诉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案件的诉讼代表人,因不服新乡市原物价局新价工字(2001)117号通知,依法向新乡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立案后,未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便作出了行政裁定书,其为了不让当事人上诉就不送达当事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试问该行政裁定书不送达当事人,对当事人能发生法律效力吗?请专家级的律师回复,谢谢。诉讼代表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诉讼代表人(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1-01-01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