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民事人身损害
民事人身损害 我的外甥在包头上学呢,星期天和同学出去滑旱冰,结果让他同学用脚绊了一下,把腿摔了,后来那个同学陪我外甥去医院打了石膏,本以为没什么事,后来我外甥回家休养了9天发现不见好转,后来又去医院拍片,医生说腿断了,需要接腿,手术费需要四五万,后来联系肇事同学的家人,肇事同学家人不肯承担医疗费用,认为时间已经过去9天了,是我们自己造成的,拒不承认,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明天就要做手术呢!可以报案吗?或者能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肇事家人承担一切费用?请求各位律师们给一些建议或意见。非常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ng39……(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5-01-07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