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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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人身损害,求帮!!急!急急急急! 翟某是一位老妇人。一天范某骂了翟某,翟某骂回范某,范某冲过去打翟某,翟某的老公看见,随手拿到刀一刀过去。结果伤到范某的耳朵,急救车来将范某送进医院,而翟某被范某伤到了腿,翟某的老公被警察抓走,翟某也是受害人,但又给警察带去作证,而且留到警察局一天一夜,没让翟某去医院检查。翟某出来后就自己去医院检查,只伤到了腿的肌肉。翟某去医院去探望范某,发现他很精神没事,而且耳朵是轻伤缝了几针。翟某的老公会给怎么判?对方呢?警察是否可以留翟某而且不让她去检查?会给罚钱?范某的医疗费是翟某夫妇出?那翟某呢?如果要罚钱大概多少?怎么个罚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90482……(广东-惠州)
提问时间:2013-08-13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