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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快递解除劳动法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益? 以下是否正确:收件人:

用快递解除劳动法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益? 以下是否正确:收件人: 用快递解除劳动法怎么写才有法律效益?
以下是否正确:收件人:公司领导、上级或较固定的同事?发件人:本人,内容:因空间有限是否可简写?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六款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书(这里条款内容是否要详细写明?)解除劳动合同书里涉及的条款内容是否也要写清楚?还是可以只写第几条第几款?
  或者只是写普通的离职申请寄过去,如果又拒收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12-31 14:3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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