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健弘律师 VIP2014-12-29 09:42
不属于的。
追问:您好,协议有效,但是协议中的第5条规定我必须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就算违约,那么我就必须按照开发商的意思签订合同,在假如在后续签订合同中我的提议不被对方接受的话,我必须改自己的提议,必须同意开发商的一切条款,否则我不签字就算我违约。 这样我感觉很不公平,这条算不上霸王条款呢?即使在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其他条款我可遵守,但这一条款是否可以视为无效。
回答:问题是,你要求改的协议内容,本身是否违法呢?
追问:这个条款是认购书,不是最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允许买卖双方添加补充条款?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格式条款,认购书上这一条规定,导致我必须同意他们的一切条款,否则我不签约就算违被认购书的约定而失去认购金。
回答:赫赫,那你觉得是不合法或不公平的,可以去诉讼解决,希望你能达成所愿。
追问:你是律师吗,风凉话谁不会说,有能耐你说个解决办法,有能耐你拿个案例或者法条出来
回答:赫赫,忠言逆耳,是否霸王条款,不是你说、我说。至于你想要添加或修改内容,也要对方肯啊;对方不肯,说再多,也是废话。
追问:恩,我们现在说的是认购书里的条款,没有说修改买卖合同的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让我们签了认购书,认购书中第5条规定是那样的,现在就是说这个条款是否有霸王条款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