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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酒店式公寓经营不善,提前解约问题

酒店式公寓经营不善,提前解约问题 购买开发商出售的酒店式公寓,分别与开发商和酒店管理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和管理合同。时长8年,至2018年。月租金一千,已付三年租金,后因经营不善至2014年12月止,拖欠租金8个月未付。房产证土地证均已办下,现酒店管理公司要求签订付清欠款再多付一月租金了事协议。请问,可以告开发商或者酒店方要求给付合同所定8年租金,或者是退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vjvl(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4-12-27 15: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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