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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提前解约押金问题

房屋租赁提前解约押金问题 付三押一的房子。
现在我决定要离开杭州了。
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了房东。

但是合同上有2条我觉得挺自相矛盾的。
【1】为了保证一方租房时间至少在半年以上或一年,及时归还钥匙,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2800元,如果乙方租房时间不到协议时间,后果自负,押金不退。
【2】乙方租房期间,如果要终止租赁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如果不与甲方协商,押金不退。

第一条说不退。
第二条又说提前协商可退。
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应该以房东是否应该退还押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inhan……(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11-16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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