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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11月工资的问题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11月工资的问题 我是2010年9月上班,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五险是2012年3月开始缴纳,2014年12月单位领导提出要我接出纳负责的单位内部帐、还有开发票的工作,因为我有会计证,但是单位没有产品,并不生产,属于虚开发票,我不同意,领导将我辞退,和我签了一个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上面写着单位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双方都已经签字盖章。想问下一下,这种情况能要求单位双倍经济补偿金吗?还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工资差额?补缴一年半的保险?以及未提前30日通知解聘的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大敏503(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4-12-23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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