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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厅租赁方面法律咨询
商厅租赁方面法律咨询 我于2008年6月1日租赁商厅到2008年10月1日截止,租赁的时候我打算租一年的,可是出租方说这里的商厅都是到10月1日截止的,为了市场以后好管理,说等你到了10月1日在续签,合同上写着,租赁期间,出租方若出售商厅,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双方任何一方若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现在厅也没有售出,也没有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我们,到是提前一个月口头说等到了10月1日我们就不租给你了 ,现在我已经投入一万多元的装修费用。还有就是房子其实本身是房地产开发的,给我签合同的是用个人的名字,我该怎么用法律来保护我自己呢? 现在我们这里的市场有40余家都是这样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宝利哦(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08-09-17 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