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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由于父母含辛如苦生养了一个巳年满25周岁的不孝之子;于2002年中专毕业,由学校分配至广东实习(工作),由于个人主义较强,贪吃、贪睡,不求上进而被公司辞退。尔后,为了生活,自找工作,曾在广东多个网吧打过工(当网管)。再次重范前述旧病,无法再在广东生存,最终于2005年借款返回家乡与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大约在家休息几月后,经父母多次安慰与劝解,最终去了绵阳电子大夏一家电脑销售公司上班,主要工作内容是跑跑售后服务及电脑维护,有时邦忙搞搞销售等。工资收入从表面上看,大约是1000—1500元/月,而实际收入月平均在3000—3500元/月左右,(其中包含:售后服务小费、销售额提成等)。有了如此月收入,从不向家中父母支付分文反之,就连自己约定的基本生活费按200元/月都不上交。在短短的5—年间伸手向父母拿走3万余元开资[其中包含:结婚(一年不到就离了,次月起至今分别新交了女朋友并带回家吃住)、还债、玩耍、找工作等],曾天浸泡在网络游戏麻将之中;为此:他又曾被多家公司老解固.在父母多次苦口婆心地开导他、教育他、邦助他的时候,他总是老子天下第一,我字当头等等.由于父亲原有单位(建筑公司一名普通员工)改制而下岗,且为9级残废之人,现在一家公司打工,母亲农村户口无工作.在此,儿子要求父母给他30万人民币,供他去开网吧所用.否则:将各过各的.父子关系断绝.经二位老人商议,同意儿子要求,现不知怎样办理相关手续,敬请有关之情人士予以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56029……(四川)
提问时间:2010-06-19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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