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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单位住房,用电价格比单位职工高,而不是执行当地物价规定,这样合理吗

二手单位住房,用电价格比单位职工高,而不是执行当地物价规定,这样合理吗 本人呢在2009年购买了一套企业单位的二手住房,2014年当地的常住城镇居民用电物价局规定是0.549元/度,平时单位收取0.68/度,作为外来住户我们一直按规定交电费,但是最近小区又规定凡不是本单位职工的住户一律按照0.8元/度,这个单位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啊?下个咨询一下律师,希望您能给我们解答一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樱桃派(山东-滨州)
提问时间:2014-12-17 16: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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