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问题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一些问题 你好,单位因经济裁员今年11月底通知与我门解除劳动合同,我门与单位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请问我们可以拒绝解除合同吗?单位强行解除合同,可以双倍补偿吗。另外,因单位生产任务不足,长期让我休假在家,偶尔去上班,只发不到500元生活费,与这条法规(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之前我们不知道有这条法规,现在知道后,可以要求按这条法规补全之前的工资吗。还有单位改制时,没有给我经济补偿金,现在单位与我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补偿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IZHO……(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4-12-09 09: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