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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些事情

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些事情 我于2004年9月份进的公司。于今年10月底通知公司离职。于12月初正式离职。 
另外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在公司的发票问题上出了点问题。 
在外面做销售。要把发票带给客户进行挂帐等业务。自己发票过手比较多。现在有些发票掉在家里。离职前交到公司。公司方面表示。发票过了90天退不了税。。税钱从07年底到08年的8月有三万八千余。。公司方面表示要我个人赔偿。这个我应该怎么做。。。 
还有我在公司这么多年。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买保险。说要买也只给我买08年的。这个是否合理。 
然后我解除劳动合同是提前1个月说了。有没有补偿什么的。。。 
今天去公司移交手续。。发生了很多麻烦事。。自己都迷糊了。。 
企求高手解答一下!!!
问题补充:公司需要我赔偿的问题上。如果避免不了。我需要承担多少? 
我自己提出辞职的是否没有了赔偿这一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24286……(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09-03-12 16: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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