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天津市东丽区法院违法判决枉法裁定
天津市东丽区法院违法判决枉法裁定 因起诉天津市滕发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85年工伤治疗期间克扣住院期间待遇、克扣92年8月至2008年9月带薪离岗100%工伤工资、没有支付85年6月至07年5月假肢安装费、六级伤残一次性补助金、被告提供法院假证明。 在天津市东丽区法院开庭时,法官许洪霞法官,让被告在所有复印件证据上面,重新填写新的证据。多次到东丽区纪检委举报,在2010年4月15日再次举报,张玉有法官以诬陷诽谤罪名,将原告拘留在东丽区看守所。看守所卖给在押人员黑心棉被褥,每天吃的是黑心萝卜汤,一盒看不见鸡蛋的蛋炒饭卖15元一盒。解除拘留以后,多次到东丽区公安局举报,到天津市公安局举报中心举报,回答的都是;只管接待不予受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律法使(天津-河北区)
提问时间:2010-12-23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