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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因企业原因,经济补偿金问题!

因企业原因,经济补偿金问题! 律师您好!
    我于2004年8月份在广州入职现在企业,但公司总部和签定的劳动合约关系在苏州(昆山),本人已在企业工作10年!由于现在东莞开设的分部因企业自身原因要撤消,公司按排我去昆山工作,由于本人自身的原因,不想去现在工作地点。公司不主动辞退我,如果我离职的话,能否获得补偿金。(原合约上也未明确标示工作地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ym0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12-01 12:5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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