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无薪假与非法辞退问题求助
关于无薪假与非法辞退问题求助 我是东莞一家台资厂的员工,去年因金融危机厂方提出对一部分员工签订停薪留职4个月的协议,放假时间是从08年12月份到08年4月份。本来协议上规定4月份必须来厂报到上班,可到协议约定的报道上班的日子去厂里时厂方却以因订单量过少,没有工作安培为由要将我们辞退。但事实上厂方在此期间还有为在厂员工发放年终奖,并经常有加班和招聘新人。对于辞退补偿的话厂方只按工龄每年1个月进行赔偿。
请问一下象这种被厂方非法辞退的员工应该得到的合法赔偿是多少?
我是06年12月份进厂的,在08年元月1号跟厂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kylau(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09-04-07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