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以管理不当将损失全部分摊给管理人员承担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以管理不当将损失全部分摊给管理人员承担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 事情是这样的:我与老板签订了劳动合同,我负责管理老板一个小公司的生产、质量,职位是生产副总。
但公司还有一位销售副总,原先与我签订合同时,是不相互干涉,我们直接对老板负责,但后来2个月后,老板改成由销售负责整个公司,而我还是管生产和质量,也就是说:销售副总可以管到我。
下面还有一个质量主管、一个技术主管。现因公司生产工艺改造而导致一批产品(价值13500元人民币)在质量主管的确认下做报废了,现在这个销售副总在未通报老板的状况下就将这个损失全部分摊到我、质量主管、技术主管头上,我承担1/2的损失金额,约6777元,而质量主管和技术主管承担3380元(这个费用包括了材料成本、人工、用电损失等全部损失费),昨天与老板沟通和交涉,老板的态度明显支持销售副总的决定!因此,我认为这个处理是完全是错误的!我稍研究了一下《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这个是明确已超出20%和赔偿的案子!请问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这样做是否已违反劳动法律?我要如何做(我已决定老板也支持这个处理的话,就不惜辞职立即走人的结果,所以请不用有任何顾虑的从法律角度提供专业意见,谢谢!)?先谢谢律师朋友,希望能得有比较详细的法律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kon-……(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11-23 1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