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纠纷
你好!现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可知,如果说58平米的大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并且是大女儿的名字,则很难再要回来。
如果有证据证明当初确实是换房,建议可以要求大女儿将34平米的房子过户到你父母名下,当然,如果大女儿不承认的话,建议你们先跟大女儿协商并录音以证明当时确实是有换房协议的。
当然,如果你取到了上述换房的证据,你还可以以另一个案由起诉,即因为大女儿没有按协议履行,办理34平米的房屋过户手续,导致换房的根本目的没有达到,所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规定要求解除换房协议,收回58平米的大房子。
以上解答,供参考。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争议房产的产权问题应该先要查明。这也是本案的关键。按照民法通则,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是不动产,应该以登记为准。如果有公证的应该另行处理。建议您父母带着身份证去上海的房管局查询产权登记情况。
如果在您父母名下的,那没问题,您父母可以主张收回使用权,法院将支持。
如果在您姐姐名下的,维权希望将会渺茫。
其次,34个平方的房子,原先产权在大姐名下的,不过大姐不愿意过户的,法律途径依旧艰难。既然是一家人,父母健在的,一家人坐下来协商解决时最好的办法。如果不行的话,街道,司法所也是可以选择的办法。
最后,对于目前的状况,财产与亲情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可以用道德约束对方,让亲情与财产相协调。甚至媒体公开事实,用舆论监督。法与理都是问题解决的方式,法不通,理通。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因为是家庭内部纠纷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关于当初置换的事实是需要证据证实的,证据包括书证、人证、录音视听资料。
事实部份惧证据可以主张,但要考虑诉讼时效问题
具体要看当时58平的房子的产权办理当时的相关手续,有没有你父母签字同意的文书等情况来定,如需帮助请及时联系本律师。
1、双方口头约定有无证人?
2、大女儿是否承认口头约定的存在?
3、直接办理到大女儿名下程序方面有缺陷?
4、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如果大女儿买下大房子产权时获得了你父亲的同意,就难以通过法律途径把58平米的大房子产权要回来。
需要证据才可以起诉维权,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您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首先,您要搞清楚58平米房产的性质,属公产房?房改房?公产变私产?您父亲与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内容是什么?您父亲与单位签订了合同也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那么为什么大女儿可以买下产权,是您父亲授权?还是大女儿伪造了你父亲的授权?
其次,做为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分房即公产房,职工只有居住权,并没有处置权,所以本律师认为你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房子。
如对我的回答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疑问可追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说的大女儿买下了产权,这个问题是否是您父亲的授权,或者说目前在房管局登记的是大女儿的名字?因为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因此,如果58平米的房屋一旦已经过户到大女儿名下,那么所有权是归大女儿的,主张要回来的可能性很小。
其次,34平米的小房子为什么大女儿不予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我觉得这个是关键。因为双方之间没有任何协议,无法进行有效的法律约束,因此,建议让您父母好好跟大女儿协商,你们姐妹兄弟也多开导一下。
再次,如果实在是不愿办理,那么是否能够找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在中间进行调解,化解矛盾,让老人也住的安稳一些。
最后,父母与大女儿之间的对换是表明交换所有权的问题,因在此没有任何协议,主张起来比较困难,建议寻找证据或者进行录音,让大女儿确认当时房子是因为对换,现在应当履行协助办理34平米房子的过户手续。总之,这个属于家庭内部矛盾,还是建议双方坐到一起协商处理,毕竟都是父母和子女。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房子已经过户,不能要回。
1、没有证据证明是使用权和所有权互换,不能要回所有权,因为58米所有权已经属于大女儿了;2、你父亲购买了房产使用权,和女儿交换了房产。如果女儿买断房产父亲同意或者是知道了没有反对,视为同意,但是可以主张要回9.6万元的使用权买房资金,超过两年不要,视为赠与或者放弃了权利;3、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使用权和所有权互换了,大女儿不同意也不能要回58米的房产,但是可以主张34米的房产属于父亲,要求依法承认和过户,大女儿不同意,可以起诉解决纠纷。
需要收集证据表明双方达成换房协议,在有证据的情况下,大女儿不配合履行的,父母可去法院起诉要求大女儿履行换房协议,有生效法律文书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你好,要不回来了,可以考虑搜集证据,要34平米的小房子。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到底是产权房还是使用权房!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专业处理此类纠纷,能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争取利益最大化!!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难以要回了。
公房买下产权一般需要是承租人才能购买的,当初你父亲是否把承租人变更为大女儿?
房子可以要回来的
只要有证据是可以的。
具体要看当时房子的产权办理当时的相关手续,有没有你父母签字同意的文书等情况来定。
有点麻烦,想办法锁定事实的证据
如果当初购买为产权时手续都合法的话,则不能要求返还。反之,还有可能。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收集证据,可以主张权利。
你还,对你的描述需要证据证明。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父亲买的单位的住房,后来为了照顾大女儿一家与其交换住房,并协助大女儿办理建户,这个行为属于对大女儿的一种赠与,现在大女儿办理了产权登记,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所以现在58平米的房子应该属于大女儿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协助建户是非自愿的,否则应该认定为有效的赠与。
其次,至于34平米的住房大女儿一直没有协助你的父母办理过户 问题,应该协商处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书面性的文件来约束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协商处理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我,否则大女儿坚决不过户,最终吃亏的是你的父母。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我的补充: 2014-11-09 11:36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父亲买的单位的住房,后来为了照顾大女儿一家与其交换住房,并协助大女儿办理建户,这个行为属于对大女儿的一种赠与,现在大女儿办理了产权登记,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所以现在58平米的房子应该属于大女儿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协助建户是非自愿的,否则应该认定为有效的赠与。 其次,至于34平米的住房大女儿一直没有协助你的父母办理过户 问题,应该协商处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书面性的文件来约束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协商处理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我,否则大女儿坚决不过户,最终吃亏的是你的父母。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可以诉讼处理
有可能,委托律师。
你好,如出现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回房子
按照现行的物权法要想追回房产很难.因为法律只认定登记凭证,房子登记谁名下,产权一般就归谁.你们之前的约定如果没有履行是债权债务问题,一般是债权债务的时效适用是两年,且不对抗物权.所以即便诉诸法院,这也是一场很难胜诉的官司. 我的补充: 2014-11-10 11:04
原先以你父亲名义享受的购房优惠转移到女儿手上,这里如果有违反政策约定,你们先到单位咨询一下政策。按实践中不符合政策规定的房子很难办到产权证,这大女儿是建户还是办产权证,如果产权证还没办下来,这个协议是可以撤销的。
你好。
收集证据,可以主张权利。
58平米的大房子产权已经登记为大女儿,想要回来很难
家人之间建议协商处理此事
能通过法律途径把58平米的大房子产权要回来
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
已过诉讼时效
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1\使用权房购房协议是你父亲和单位签订的,全部房款9.6万元也是你父亲支付的,使用权属于你父亲;2、新买的大房子和他们的小房子对换,互不补差价,换房协议有效,并且已经实际履行;3、你父母通过法律途径把58平米的大房子产权要回来的可能性太小。
您目前应将损失最小化,事实上是58平米房屋产权已经确定属于大女儿,所以您现在需要收集换房协议的相关证据,包括后期谈话大女儿有承认的录音也是可以的,为父母争取34平米的小房子。一家人坐在一起谈谈,协商一下解决办法,如果大女儿还是执意不仁不义,那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您还可以先找村委会进行调节的。
你好,那套房子已经过户给大女儿的话,只能想办法撤销赠与或要求补偿
根据你所说情况,房屋产权不在你父母名下,要回房屋产权较为困难。但具体还需要看你们所掌握的详细情况与材料,以及律师介入后进一步搜集的材料。
具体要看当时房子的产权办理当时的相关手续,有没有你父母签字同意的文书等情况来定
不动产以登记为准,要回58平米的房子很困难,但可以要求将34平米的房子过户到你父母这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父亲同意把58平米房产权登记在大女儿名下,相当于一种赠与关系,很难再要回来除非能收集录音证据证明有换房的口头协议。
具体要看当时58平的房子的产权办理当时的相关手续,有没有你父母签字同意的文书等情况来定
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你好:没有什么证据,要房比较困难。
如果房产已过户的话,很难主张要回。但是,毕竟是一家人,建议协商解决
可以主张变更房产登记。
事实部份惧证据可以主张,但要考虑诉讼时效问题
你好!当时约定将房子对换意思是58平方的房子和34平米的房子对换吗?这样大女儿又办理了房子的产权证,已经取得了所有权,你父亲只能主张要求大女儿配合办理34平米房子的过户手续
要收集约定的证据到时才好决定。
估计比较困难,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大房子确实是你父亲购买的,那还是可以的。
没有签订书面协议,那么问题不好证明
必须固定证据,固定证据后可以起诉解决
因为口头约定,所以证据不好固定,如果能够拿到房屋互换的证据,可以起诉要求大女儿退回58平米房屋,比如一家人坐在一起谈这个事的通话录音或视频资料
很高兴为你解答!
如果你陈述的是事实,现有的证据无法保证你要回房子。不动产变更以登记为主,拿不出来相反的证据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请求。法律是冰冷的,以证据说话。我觉得一家人没有必要走向法庭,可以坐下来好好谈谈嘛,或者寻求调解!
您好,说到底这亲属之间的事情,而且您父母尚健在,建议在父母的主持下召开家庭会议,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公平方案。
您这种情况打官司风险大,不确定因素多着呢! 我的补充: 2014-11-11 13:59
正因为我是律师,才知道有些问题法律不一定最适合帮助您。
如果解答能帮到您,欢迎采纳;若还有疑问,可继续提出
你好,由于没有任何协议,主张起来比较困难,建议寻找有关证据,像这种情况最好还是通过协商沟通解决,以免伤了和气。
你好,最重要的是诉讼时效
贾柱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以上回复敬请采纳
不能啦
您好!
首先,关于争议房产的产权问题。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规定可知,如果说58平米的大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并且是大女儿的名字,则很难再要回来。建议您父母带着身份证去上海的房管局查询产权登记情况。 如果在您父母名下的,那没问题,您父母可以主张收回, 如果在您姐姐名下的,希望将很小。
其次,34个平方的房子,原先产权在大姐名下的,不过大姐不愿意过户的,法律途径依旧艰难。既然是一家人坐下来协商解决时最好的办法。如果不行的话,街道或者村委会调节解决
最后,如果协商或者调节达不成协议,那只好诉讼了,你可以与你大姐通话录音并到你父亲的单位调取房改前的租房档案,在取得足够证据情况下,可以诉讼到法院。
另外,要你父亲主张权利。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除非大女儿配合否则不可以的。
要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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