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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产权纠纷

车位产权纠纷 我的房子卖了,房子已过户。但我买这套房时有一个产权车位,因开发商车位产权没办下来,因此我就没有跟买房人签订任何车位的转让协议,只签了住房的合同,但口头跟他说,可以先用着,我也没有向他收取任何的费用(租凭,或收订金),现在开发商把产权证办下来了,归属人是我,现在想把车位卖了,但买房人说,我未向他说明,这车位是带产权的,他认为就是附赠关系,(但卖房合同中,未有车位附赠,使用,出售的任何条款)。现在买房人一再强调我没说明白车位是需要单独购买的。我想问,我有责任吗?能把车位要回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MANDA……(北京)
提问时间:2014-10-27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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