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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兄弟两租赁协议纠纷,被告不承认原告产权

兄弟两租赁协议纠纷,被告不承认原告产权 原告与被告(两人为亲兄弟)于03年联合办企业,08年租赁地皮盖厂房并搬迁,并重新注册公司(法人代表为被告小舅子、委托持股),但厂房及机器因无相关产证并未入账。12年因被告隐瞒收入、利润、私下转移共有财产等问题,原告及被告合作破裂。当时原告与被告签立一份协议(包括共有财产、债务的分配),并请中间人作证。协议中约定原告将其拥有的一般产权的房屋与机器以一定租金租赁给被告,期限2年,两年后再做协商,12-14年租赁每年已给付。14年7月协议到期,被告一再不给答复是否续租,也不返还机器与厂房并继续使用。8月原告因长时间的受兄弟情之累以及不愿一辈子的心血就此白费而起诉,并聘请相关律师,9月一审开庭,被告辩称原告被告并非该厂房与机器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人为被告小舅子,9月底原告律师主动退回律师费。
现一审第一次开庭已结束,第二次尚未开庭,申请延期,法院反馈已达3个月期限,不予延期,所有知情人及证人因原被告为亲兄弟关系不愿出庭作证(被告小舅子同样不愿出庭作伪证)。
请问律师这样子的情况下,12年合作破裂时所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还需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据?签订的协议是否有诉讼时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nblu……(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4-10-08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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