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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员工在生大病期间合同到期了,能得到哪些补偿呢?

员工在生大病期间合同到期了,能得到哪些补偿呢? 我老公在一民营企业工作了6年,于2014年3月17日患病,3月22日才回家治病(平时在单位住),被确诊为脑胶质瘤四级,并于4月8日手术,之后就开始了长期的放疗、化疗,单位于8月末拿着事先写好的合同书(合同期限到2014年12月31日)到医院让我老公签了字,我老公现在在治疗期病情又复发了,我想咨询几个问题:1、合同可以不生效吗?2、如果合同生效,我老公还能得到医疗补助金吗?能得到多少个月的?按什么标准给?3、还能得到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吧?标准是多少呢?4、生病期间始终没开工资,病假工资按什么标准开呢?5、合同签与不签我们所得到的补偿差别大吗?因我老公得的是绝症,医药费用金额巨大,现在急需用钱,恳请律师为我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彼岸曼陀罗(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4-11-10 09: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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