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租赁纠纷

租赁纠纷 法院于2014年8月2日受理该案件。原告诉被告未缴摊位费自2009年9月28日至2012年9月28日,三年未缴纳摊位费。被告:自产自销农户,在集市上卖菜,未与市场签订合同,属零时摊位,费用按日收取。
求助:是否在诉讼时效内,被告如何答辩。找到证人证明,还有一张某天收费单据,并且被告于2011年12月还去生小孩了。
  农村人,还没接过传票,吓到了!类似被告有7个的,原告有钱也不用这么无理取闹啊,希望高人指点!!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rqh123……(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4-10-24 19:5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