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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员工未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离职,事后还要求付其剩余工资

员工未按劳动合同规定办理离职,事后还要求付其剩余工资 本公司员工有事先跟店面店长说到要离职,店长也直接按照合同执行离职需提前一个月申请(即提出离职后获批准一个月后可离职),也和当事人口头协商如果急需离职工作交接好会跟公司这边提出申请,准予当事人提前离职;但当事人隔两天直接就不来上班,并在事件隔个十来天后发短信给到店长,让其把工资直接打到当事人卡上;鉴于劳动合同签订必须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及交接好工作,当事人未得批准自行离职不来,公司不发当事人剩余工薪;请问这样的事件劳动保护,公司有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泽果(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10-17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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