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员工调动问题
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员工调动问题 我所任职的公司类型是:外国法人独资(这是在天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到的,当初成立这个公司,是集团法人代表给自己儿子成立的)。
目前公司的办公场所地点,在所谓的集团的院内,公司要求把我调到其集团下属的其他子公司,并且要求无条件解除现在的合同,和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拒绝在我的合同还有1年多的情况下支付赔偿金。理由是现在公司和子公司都属于集团旗下。
我的问题是:
1、公司所说的都属于集团旗下是否成立?
2、这种情况我可不可以拒绝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3、如果可以赔偿,怎么计算赔偿金?(N+1?)
4、另外,在公司任职7年中,签过3次合同,最后一次合同我没有看到,估计合同上不是我本人签字,是否适用赔偿双倍工资?
迫切希望得到律师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werty……(天津)
提问时间:2014-10-12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