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 公司终止合同续签 经济补偿金算法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公司应支付2003至2011年的经济补偿金,一年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08年之前有关劳动法律及《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的,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