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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电力

关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关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 我是一个合资的水电站员工,1980年2月参加工作,至今已三十四年了,现在公司和我都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愿望,公司表态只愿支付不超过18个月的工资,但我觉得太少了,请问公司支付我多少经济补偿金才算合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15180……(广东-肇庆)
提问时间:2014-09-01 00:2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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