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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请问离婚房产增值计算方法

请问离婚房产增值计算方法 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十条说“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请问增值部分是指婚后共同财产如还的房贷现在和购房当日相比的增值还是指婚后共同财产现在和结婚当日相比的增值?
谢谢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inter……(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8-20 20: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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