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未签订劳务合同以及工资低于上海市工资的最低标准
未签订劳务合同以及工资低于上海市工资的最低标准 从2013年6月27日至2014年6月16日之间!与公司未签订任何劳动协议,且月薪1500。我已经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劳动仲裁说我证据不足,只能获得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的赔偿。我的证据材料现有2份,一份为6月16日之后与公司法人的电话录音,该录音中公司法人口述“咱工作真的这前前后后一年了”;以及“你这样走,你收入怎么办呀!1500都没有了!”一份为工作期间的所有电子邮件文档;公司法人注册了2家公司,两家公司我都有在业务操作;我后期如果到法院能胜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o_ass……(上海-普陀区)
提问时间:2014-08-18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