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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违约,2000元当作违约金。中介要求与业主均分这2000元违约金,是否合理?
租客违约,2000元当作违约金。中介要求与业主均分这2000元违约金,是否合理? 租客付了2000元订金,约定签约日期到了,租客违约,2000元当作违约金。中介要求与业主均分这2000元违约金,业主认为可以适当支付中介的服务费,但对均分违约金不同意。认为支付20%的违约金作为服务费比较合理。当时中介代收2000元订金,只是口头对业主说收钱的事,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分配,请问业主是否应该同意支付1000元作为中介服务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wyc(江苏)
提问时间:2014-08-17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