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华北石油二连公司在2003年左右电话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华北石油二连公司在2003年左右电话通知我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我是1985年毕业分
配工作的,1997年因工作上犯错误被华北石油二连公司给了处分。开除党级留场查看一年的处理,这以后上了半年的班,后因病请假到外地看病,这期间二连公司把我又告到检察院,一直到2001年检察院才给我出具免于起诉的公文。我拿着公文的复印件和写的要求工作的申请书给了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但石沉大海没有回因。慢长的等待。。。。。
2003年突然接到公司人事部门的电话说已经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了,我没有见过任何的文字的文件,解聘书。大概情况就是这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崔建国(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8-14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