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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因我方拉货在拉货的时候与当地车队一司机发生口角,他们先动手打的人,我们出于自己的安全动手打了他,至他脑部太阳穴处水肿,现在已无大碍,没什么事了。经协商和我们要,7,8万元钱,我们的当事人害怕挨打已经跑了,现在也不敢出面。如果走法律程序该怎么解决这个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8978……(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4-08-14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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