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人身伤害赔偿案件 您好,我父亲在村里的奶牛养殖场养殖奶牛,去年8月份在养殖场里正常挤奶时间,我父亲将奶牛赶出牛棚,准备去挤奶,隔壁牛棚的一位女养殖者穿着红白条上衣因急着去找厂长借钱故穿入我家牛群,奶牛见有人闯入受惊,故开始追那个妇女,因为养殖场道路不平,那个妇女跑的过程中自己摔倒,奶牛见其摔倒直接从其身上越过,从始至终都未碰到那个妇女,我父亲及时控制了受惊奶牛,那个妇女当时胳膊脱臼,我母亲带她到市二院治疗,医院诊断左臂脱臼和疑似左尺骨疑似骨折,治疗完毕复查时发现胳膊有两个米粒大的碎骨,医生建议回家休养即可,那个妇女跟我母亲表示因为他们家唐山医院有熟人、有关系,故还想再去唐山医院复查,说此后发生的一切费用都与我家无关。第二天他们去了唐山,在唐山彻底治疗了他的习惯性脱臼和骨折,同时在将出院时开始治疗心脏病(他有先天性心胀病),治疗心脏病期间由于药物问题进了两天ICU,一共治疗28天后出院,出了院跟我家索要全部费用和相关赔偿,并从村委会开具了假证明(证明写明是我家奶牛将其挑起摔伤,这份证明经证实为假证明,村委会已给我出具他们没有出过任何证明的证明),现她已起诉。请律师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案件,我应该从哪个角度着手反驳,我现在有以下思路不知对不对:1、那个妇女违反牛场规定,挤奶时间无故走动;2、自己闯入我牛群3、身着红白条上衣容易刺激牛4、诉状描写缘由与实际不符(诉状中描述他与我家奶牛同向行走,奶牛突然奔向他兵将其挑到半空后摔下,造成受伤,现场其他人愿意出庭作证奶牛并未顶到她,是在追的过程中她自己摔倒))5、出具村委会假证明。上述5点可否推定那个妇女是“故意”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侵权人无责任或减轻责任,这样是否可让法官判我方无责?认定她是故意行为我方是否还需出具其他证明,如果出具不了是不是不能推定他故意?
上述是我自己的考虑,是否推定他故意对我方来说是最好的?请律师专家帮我点评,并给出专业的建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ye……(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4-08-13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