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想出庭,委托律师,该如何界定特别委托权限?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代理权限分为一般委托代理和特别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是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为诉讼行为,而无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特别委托代理除代理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外,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处分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如代为当事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 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授权,不愿意和解可以不授权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