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1下,在1家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厂上班,出了事故
那只能向法院起诉。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不能协商解决的,非法用工工伤赔偿可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九条处理,即“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首先取得用工单位未工商登记的证明,然后取得受伤职工因工作原因负伤的证明就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再由仲裁机构委托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拿到结果并生效后就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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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所称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金支付标准
1、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2、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3、《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4、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5、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