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补偿金标准
这是不合理的
不合理的。
这个协议显然是不合理的,补偿金过低。
不合理且不合法。首先,竞业协议的补偿必须是要与公司解除合同后且按月支付,补偿费也是有具体标准的,在江苏是不得低于工资的三分之一。其次,对于违约金也约定过高,显然不合法。
不合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补偿标准过低,不符合法律规定,违约金没什么问题。综合来说,你们公司的策略是有问题的,建议面询律师后进行调整,如有不明可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