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发布问题
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
全部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我是一名乡镇医务工作者,单位属于差额事业编,所在单位与2001年因乡镇合并被并入另一家乡镇卫生院,工作关系转入新的卫生院,因此失去工作岗位,新领导一直没安排工作,在家自谋生路,2004年又一次乡镇卫生院合并,又一任领导继续不安排工作岗位,期间未签停薪留职等一切合同,所以一直是在职工,单位交养老保险,想请教我可以讨回2001年至今的工资吗?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xuK4521(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0-11-24 10:5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胡秀寒律师
2010-11-24 11:01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可以申请人事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劳动纠纷赔偿咨询(急)
3个回复
劳动纠纷
1个回复
请教劳动纠纷中维权的方法与途径
1个回复
劳动纠纷
1个回复
劳动纠纷
1个回复
劳动纠纷
1个回复
劳动纠纷
2个回复
劳动纠纷咨询
5个回复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