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申请综合工时制,公司安排调休导致负工时;工资如何结算?
公司申请综合工时制,公司安排调休导致负工时;工资如何结算? 公司按年申请综合工时制,遇到以下三种情况:
1、淡季的时候,公司生产、工作安排调休,员工月加班小时不够冲抵;
2、旺季、正常季的时候:公司生产、工作安排调休;离职员工的加班小时不够冲抵,产生负工时
3、员工因私休假、在有加班小时情况下用调休申请;后面又因公司生产或工作安排调休,几次调休假别累计起来,最后导致加班小时不够冲抵,产生负工时。
以上产生负工时,公司目前操作是:工薪月结时,负工时的直接清0;当月按员工基本工资发放;目前,公司正在修改制度;想修改这部分负工时的操作;有以下几个方案;希望各位专业律师们能够为我解答下疑惑:
方案1:
1、在我们考勤制度中体现,明确指出:不允许员工用调休冲抵迟到、早退;在无加班情况下不允许员工其他因私休假以调休冲抵;一经发现全公司通报并纠正休假类型。
2、公司排产/排班原因安排休假或因私休假的;调休超出加班小时,需撤销多超出调休假;重新按年假、事假等申请;或者调休超出加班小时,离职员工撤销多超出调休假,负工时按事假等同于扣款;在职员工超出加班小时的,可与下月加班相抵扣。
方案2:
公司安排休假,分为休实际加班和休预支加班(预支加班是指:排休时间大于员工实际加班时,产生的负工时);休实际加班工时的,优先抵冲平时、再冲抵周末;底薪按100%发放;休预支加班工时的,底薪按厦门最低基本工资(目前是1320)X80%(备注说明:休预支加班工时的,如上面所说当月工时为负工时的时候,员工当月底薪按厦门最低基本工资1320*80%发放)
以上两个方案,律师们觉得公司哪个方案是否可以执行,想听听各位专业人士的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晨露丁香树(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4-07-16 0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