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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地农民的返回地取向问题

关于失地农民的返回地取向问题 “所谓返回地,指政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按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返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有土地。      所谓返回地指标,又叫“安置留地住宅项目建房指标”,它是国家在征用土地时,按照一定比例返回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有土地,也就是说,返回地是国家返回给村里的,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农民,目的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上述文字来源网络,不知是否正确!           我的问题是:我们村的农业用地被政府大约在2001年前后被政府征用,至今也没听说过有给村里返回地,吾等失地农民无一人获得“安置留地住宅项目建房指标”。请问村民们该这么维权?怎么获知,被征用的土地是否已有反回地,怎么查询返回地使用情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iger5……(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4-07-1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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