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黑龙江,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土地使用权和拆迁被占用的问题。我的舅舅是农民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的
答:他的子女,父母有权继续耕种。已经离婚不再享有继承权。
你好,在承包期内你舅舅的母亲和儿子有权继承,可以继续使用。你舅妈和舅舅已经离婚,没有继承权。拆迁的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归你舅舅的继承人。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遗产,不能继承。如果你舅舅死亡,那么,在合同期内,本着死不减生不添原则,由和你舅舅同一承包合同也就是同一家庭成员继续耕种。如果你舅舅那份土地被征用,所的土地补偿金可以参照遗产分配。土地补偿金没有你舅妈的,因为舅妈和你舅舅已经离婚。土地补偿金,属于你舅舅的部分,本案由你外婆和你舅舅的唯一的儿子平均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