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未送达员工本人,可以视为待岗吗?

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未送达员工本人,可以视为待岗吗? 我朋友旷工3天被公司以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了劳动合同,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了,但公司都没有向他送达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请问在没有收到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时间里可以视为待岗吗?可以要求支付其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E784……(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7-13 12:1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