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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作超过半年不到一年是不是可以可以按照劳动法第87条赔偿2个月工资

工作超过半年不到一年是不是可以可以按照劳动法第87条赔偿2个月工资 本人于2008.5.30鉴定的劳动合同,为期三年。2008.8.11转正。现在单位裁员(本人并未过错),请问可以赔偿多少?如何理解劳动法第87条规定的双倍赔偿?目前我的情况能否适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eaisl……(浙江)
提问时间:2009-03-12 14:4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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