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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中所指房地产权属证书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中所指房地产权属证书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证? 格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XX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XXXX处理。该条款所指房地产权属证书是否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或仅指房产证?二审判决法院认定上诉人因在该条款中未有约定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期限和依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关于“房屋权属证书”仅指房屋所有权证。认定上诉人索赔违约金无法律依据。问一,该认定是否错误?二,如错误是否属民诉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第(六)项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再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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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74771……(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14-07-01 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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