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信用社纠纷
信用社纠纷 2007年1月19日,我父亲受人大代表(经商)某某唆使,到当地农村信用社为其贷款,以当时我家经济条件是无法再农村信用社贷到钱款的,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能在我们信用社贷到款,约定还款日期为2007年12月10日。现距离还款日期至今以7、8年,该信用社一次为找我父亲还款。于2014年6月29日,该信用社人员与穿着法院服饰人员拿着2014年6月4日的民事判决书前来找我父亲还款。(07年以前也有人为经商的人大代表贷款,但是以前借贷的都由经商者未通过借贷人把钱款还上,我们以为07年的贷款已被使用人还上了。)现今经商者已故去7年。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父亲,当时找的话经商者 有树有厂房,我们还可以找他家人。以前的信用社主任还有信贷员现在已经换人了,可是2014年来找我们是什么情况?现在的社主任不知道在哪弄了个民事判决书,写着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我父亲根本就没接到传票。2014年6月4日的日期6月29日才给到我父亲手里。写着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jie861……(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4-06-29 20:03